中國封建制度略考
中國封建制度略考
黃鶴昇
中國大陸的教科書,以馬克思唯物史觀作準繩,一直以來,對中國的歷史是作如此分段的:夏、商、周為奴隸制社會;自秦始皇始到清朝止為封建制社會。這種分法,以我看來,是無視中國的史實,生搬硬套地將馬克思的唯物史觀理論裝進中國的歷史框架去。本文試圖對中國封建制度作一簡略考察,期以能還中國封建社會的本來面目。
中國的封建制度,起源于何時?有文字記載的,黃帝時期就存在了。〈史記〉記載說,“軒轅(黃帝)之時,神農氏世衰,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農氏弗能征。于是軒轅(黃帝)乃習用干戈,以征不享,諸侯咸來賓從。”(〈史記。五帝本紀第一〉)此一記載,說明“諸侯”早在神農氏統治時期就存在,在神農後期出現衰敗,彼此互相殘殺,由黃帝拿起武器,征服了各諸侯。如依太史公的說法,中國的封建社會制度,早在神農時期就建立了。到了堯舜時代,史書亦有記載舜當了天子後,封他同父異母的弟弟象去做一個諸侯國的王。在〈孟子〉一書也有講這件事,有人問孟子,象兇殘傲慢,几次謀殺舜不成功,舜還封他去做諸侯國的國王,舜還能稱得上是聖人嗎?孟子答說這是舜為了盡親親之義,正是聖人的行為。〈史記〉也記載堯帝死後,舜讓帝位給堯的兒子丹朱,“諸侯朝覲者不之丹朱而之舜,獄訟者不之丹朱而之舜,謳歌者不謳歌丹朱而謳歌舜。舜曰“天也”,夫而後之中國踐天子位焉,是為舜帝。”(〈史記。五帝本紀第一〉)從太史公說的“諸侯”、“中國”及舜“踐天子位”等可以看出,在堯舜時期,封建制度已經作為一種常規的制度在實行。“中國”名稱的來由,就是封建制度的產物,中國,即天子的中央之國,諸侯國分布于四周之謂。
毛澤東在文革時期,曾對其官員發出要“熟讀唐人〈封建論〉”。這就是說,唐朝柳宗元所作的〈封建論〉一文,就是對中國封建制度作出界定的文章。以此來說,柳文所說的,對什麼是“封建”,就具有代表性意義了。
柳宗元在此文說的封建制度,是周朝的制度,柳文論述周朝如何實行封建制度。他肯定周朝是實行封建制的,而沒有說秦以後實行的是封建制。柳宗元很明顯地將周朝的封建制度與他所處的唐朝的制度區隔開來。他說當年周王朝不是不想改變這個制度,是時勢使然,他無法改變。其反意也就是說,現在他這個朝代改了,也是時勢使然。中國的歷史學家也多以秦朝作為一個歷史分界線,認為先秦的“夏、商、周”是一個歷史線索,秦漢以後又是另一個歷史線索。很明顯,秦始皇滅六國統一中國後,其已廢除了三皇五帝的封建制,以君臨天下的“郡縣”制統治中國。柳宗元雖然沒有說明他所處的唐朝是什麼制,但他肯定所實行的不是封建制。因為他認定封建制度在他那個時代已是過時的產物。
那麼,什麼是封建制呢?柳宗元說,“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設五等,邦群後,布履星羅,四周于天下,輪運而輻集。”(柳宗元〈封建論〉)所謂的“封建”,即天朝的天子將其擁有的土地“裂土田瓜而分之”,使所有的皇親國戚和有功人員都得到一份獎賞的土地。它是按照與天子親屬關係的遠近以及功勞的大小來進行封建的。封建設有五個等級:公、侯、伯、子、男。公的等級最大,分封的疆土最多,侯次之,依次分封,男最小,所得的土地也最小。據史書記載,在周成王時代,封建制度已經很成熟,其所分封給“公、侯、伯、子、男”所建的國,都有嚴格的規定,即使是最大的“公”,其國的疆土也不能超過天子的天朝中央國。太史公說,“殷以前尚矣,周封五等:公、侯、伯、子、男。然封伯禽、康叔于魯、衛,地各四百里。親親之義,褒有德也。太公于齊,兼五侯地,尊勤勞也。武王、成、康所封數百,,而同姓五十五,地上不過百里,下三十里,以輔衛王室。”(〈史記。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第五〉)可以看出,當年周王朝的封建,一是表“親親之義”,對皇親國戚有所眷顧;二是分封諸侯建國,以輔衛周王朝。故其疆土大小是有等級的,大的不過四百里(有史書說三百里),小的只有三十里。用我們現代人的眼光來看,當年周王朝這個做法是很聰明的,他封建的土地有限,使諸侯國不能過強過大,“布履星羅,四周于天下”,他天朝就好發號施令,“輪運而輻集”了。到了春秋時代,諸侯列強興起,天子微弱,天朝不能話事,諸侯亂來的事發生很多,魯國季氏在其王室舉行天朝的音樂會(八佾音樂,只有天朝才能演奏),氣得孔子大罵“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論語。八佾〉孔子認為季氏是在破壞封建社會的禮樂制度;又有孔子的學生冉有為季氏做事,被孔子罵為“非吾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論語。先進〉)為什麼孔子那麼生氣呢?原因是季氏是個諸侯國的一個國王,他的財產竟超過周天朝的周公,這在孔子看來,季氏是在破壞原有的封建制度,是不可原宥的大罪。其實封建制度不僅對分封土地有嚴格的要求,而對政治建設也有嚴格的制度。〈尚書。武成〉說“列爵惟五(即上說的五等),分土惟三(三個等級),建官惟賢,位事惟能,重民五教(五常是也),惟食喪祭,享信明義,崇德報功,垂拱而天下治。”諸侯國與天朝的關係,它是有一套規則來維系的:〈國語。周語〉說,“夫先王之制,邦內甸服,邦外侯服,侯、衛賓服,蠻、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就是說,在周朝邦內分封的諸侯國,要每月在祖廟舉行祭典禮,不忘先祖,向天子表示孝忠;而邦外的侯服者每年舉行一次祀典禮就可以了;而賓服者可以享受天朝給予的種種優惠政策;至于要服者則是要向天朝進貢;而荒服者的好處,就是得到天子的認可,名正言順地作為王者。〈國語〉這段話,太史公在〈史記〉中也有引用。他對此有進一步的闡述:“有不祭則修意,有不祀則修言,有不享則修文,有不貢則修名,有不王則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則修刑。于是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讓不貢,告不王。于是有刑罰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討之備,有威讓之命,有文告之辭。布令陳辭而有不至,則增修于德,無勤民于遠,是以近無不聽,遠無不服。”(〈史記。周本紀第四〉)天朝與諸侯的遠近關係,有“祭、祀、享、貢、王”來維持,若有違反這些規則,則檢討天朝有那些做得不妥,然後用“刑、伐、征、讓、告”等不同程度的懲罰來警告諸侯。天子三年內要去巡狩(即視察)一次諸侯國,到泰山去敬拜上帝(封禪)。史書有記載黃帝、舜帝巡狩諸侯并登泰山封禪之說,後來的秦始皇也學著先王(五帝)的做法,出巡登泰山封禪,回來的路上病死了。可以說,秦漢兩朝,還帶有許多周朝封建制度的痕跡。漢高祖取得政權後,亦作了許多封建制措施。不過他吸取了東周滅亡的經驗,他封的諸侯國更小了。〈史記。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第五〉說,“天子觀于上古,然後加惠,使諸侯得推恩分子弟國邑。故齊分為七,趙分為六,梁分為五,淮南分三,及天子支庶子為王,王子支庶為侯,百有余焉。吳楚時,前後諸侯或以適削地,是以燕、代無北邊郡;吳、淮南、長沙無南邊郡;齊、趙、梁、楚支郡名山陂海咸納于漢。諸侯稍微,大國不過十余城,小侯不過數十里,上足以奉貢職,下足以供養祭祀,以蕃輔京師。而漢郡八九十,形錯諸侯間,犬牙相臨,秉其阨塞地利,強本干,弱枝葉之勢,尊俾明而萬事各得其所矣。”與周王朝不同的是,漢的“大國不過十余城”,比起周四百里的公、侯國更小了;而且還間雜著秦朝發明的“郡”行政機構(相當于我們現在的省市)。這個“郡”的行政機構,是秦滅諸侯國而設置的行政機構。漢初為了獎勵有功人員,安撫人心,雖也回潮採用一些周王朝的封建制做法,但其也多採用秦始皇設置的郡制度,這說明漢以後就開始慢慢放棄封建制度了。而且漢代君主權力過大,宮廷鬥爭非常激烈,經常廢封,分封不久的諸侯很快就被廢掉。呂後掌權後,又封她的外戚,打破劉邦非劉姓不封的規矩,几經折騰,極大地破壞了封建制度的穩定性。到了唐代,柳宗元已完全看好秦始皇創立的這個君主制,他在〈封建論〉裡為君主制辯護,說周王朝不是不想改變這個封建制度,而是形勢使然,使他們不得不採取封建制的形式維持統治。其言下之意,就是封建制在唐朝這個時代已完全過時了,皇帝沒有必要採取這種制度,設置郡縣制度更適合君主專政。皇帝直接發號施令,沒有諸侯國坐大的後顧之憂。
如依柳宗元的說法來看中國的歷史,夏、商、周就是封建制;秦漢至清,就是君主制(當然中間亦間雜有封建制形式)。
封建制度的主要形式,就是將土地的所有權,封給某人去建立一個國家。他完全擁有這塊土地的使用權和設置他的行政機構。我們從春秋戰國的各國情況來看,諸侯國還擁有自己的軍隊。與現代定義的國家所擁有的權力沒有什麼兩樣。天朝與諸侯的關係,是靠“禮”來維持的。天子很少,也很難直接干涉他的內政。有人分析商紂王荒淫無度,是當時的物質文明很發達,而作為天子又無事可做。久而久之,就物足思淫慾了。這從則面說明封建社會的封建,是將生產資料真正落實到個人身上,封這塊土地給他建國,這國就是他的了,他擁有治理這個國的一切權力。
秦漢以後的王朝就不同了。皇帝的權力很大,秦始皇設置的郡縣,是派官員去治理,而不是封建。一切疆土都是皇帝的。秦始皇滅六國後,實行的君主專制,國就是一國:秦國;國王就是秦始皇。諸侯世襲的王國就沒有了。後來的中國歷史,也有許多“諸侯并起”,如“三國”、“五代十國”之類,但這些諸侯國,並非周朝時代的、真正意義的“封建”國,是他們自立為王的諸侯國。又如歷史所謂的“藩王”,如唐朝的史思明、安祿山,明朝的寧王朱寰濠等,他們雖然割據一方,擁有一個地方政權,但也不是真正意義的封建國。現代中國大陸的教科書說北洋軍閥“封建割據”是錯誤的,沒有那個皇帝封他們為王,是他們自己割據一方,根本談不上“封建割據”。當今大陸還將封建與迷信聯系在一起,叫做“封建迷信”,這就有點不倫不類了。封建是一種制度,而迷信是一種信仰程度,這完全是兩回事。執政當局以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來畫分中國的歷史,說秦朝至清朝是封建社會,而把“夏、商、周”定為奴隸社會,極大地錯置了中國的歷史面貌。我們為什麼要把秦漢以前,有明顯封建制度形式的“夏、商、周”定為“奴隸制”?如果說中國有奴隸社會,只有秦始皇的暴政短暫出現過。典型的歐洲奴隸制,在中國歷史上真的很難找得到。
我們對中國封建制度作一粗略考察後,對中國歷史上的封建社會應該有一初步的認知:中國的封建制度,並不是象共黨宣傳的那麼可惡,一無是處。中國文化燦爛輝煌時期,都是在封建社會下發達的。儒、道兩大中國文化哲學的發端,也是在封建社會下進行的,老子和孔子,都是生活在封建社會時代。中國傳統所稱的“聖人”:黃帝、堯、舜及孔子,沒有一個是君主專制時代的人物,全都是誕生在中國的封建社會。如果說,沒有古希臘文明,就沒有現代西方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的發展,那麼也可以說,沒有中國早期的封建文明,也就沒有中國傳統文明的儒、道文化發展。研究中國歷史文化的人都知道,中國文化有一歷史界說,叫做“先秦文化”,即秦始皇統一中國前的文化。其實這個“先秦文化”,就是封建文化,是在封建制度下生成、發展起來的文化。至于秦漢以後的文化叫什麼?在君主專制時代下的文化,稱之為“皇權文化”或許合適些。
如果我們將中國几千年來的歷史作個概觀,所謂的中國文化:儒、道(釋除外)兩家,都是在封建社會下形成的。秦漢以後的王朝只不過是繼承、發展這個文化而已。故我們稱三皇五帝的時代是中國高度文明發展的時代,是聖哲聰明的時代。這個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高度發展,全賴於這個“封建制度”。我們以中國封建制與君主制作個比較,封建制也優越于君主制:中國三千多年的歷史(或說五千年),封建社會和君主制社會時間大約各占一半(以秦為分界線),封建社會只經三個朝代(夏、商、周。若說五千年,追溯到神農氏時期,封建社會更長。),而君主制的朝代就多達二十几個。以長治久安而言,封建制比君主制更有合理性。君主制是一人獨裁,封建制是分而治之,封建制可以說更能發揮人的能動性。如依現代的經濟眼光來看,封建諸侯國就如現代法人獨立的公司,他經營好壞、賺多少錢都由他負責;而君主制的“郡”,相當于現代的國營企業,這個管家的是皇帝派去的官員。兩者誰屬優劣,就很分明了。當然,我們以現代民主制度來看封建制度,它是有缺陷的。它以“親親之義”來分封諸侯,即以裙帶關係來分封。這種世襲爵祿是造成社會不公的一個最大弊病。中國人念念不忘的“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來是打洞”的血統論觀念至今還很流傳。這一封建餘孽據說始作俑者乃夏禹的兒子啟。堯讓位給舜,舜讓位給禹,都是禪讓制,啟做了天子後,就一直世襲了。可以說,當初的封建制,強調的是以“德”來選拔人才,對世襲制也講,但不是作為首選條件。這一世襲制度,在君主制時代得到進一步加強。清初學者顧亭林說,“有亡國,有亡天下。亡國與亡天下奚辯曰:易姓改號,謂之亡國。…”(〈日知錄。正始條〉十卷)國已與種姓緊密聯系在一起。君主制國家,亡國即“易姓改號”,并非制度的改變。可以說,君主制雖繼承了封建禮教(儒教)的內容,但并無封建制度的形式。我們仔細品味孫中山先生說中國歷史上的戰爭都是為皇帝一人而戰就不無道理了:君主制的皇帝獨攬大權,已堵死其他王子發揮才能的路子(沒有分而治之的封建制形式),宮廷鬥爭不激烈才怪了。儒家兩大禮教內容:親親殺和尊尊等,就成為兒戲了。沒有達成權力分享的制度,如何“思事親”(〈中庸〉語),行親親之義?因這個皇帝不是靠競爭、德性好得來的,這個“尊尊等”不就成為一句空話了?“親親殺”和“尊尊等”,是在早期較為合理的封建權力分配下所設的“禮”。堯舜時期,做天子的是靠德而立,誰的德性好,諸侯就擁護他,他就成為天子。而後來發展為氏族傳承制,几代以後,其家族子孫還是坐享其成,這就造成極大的社會不公。春秋戰國,是封建社會制度的衰敗時期,孔子記〈春秋〉:“殺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察其所以,皆失其本也。”(〈史記。太史公自序第七十〉)後期的諸侯國,已沒有封建的本質(已不再封建),諸侯的子孫及臣子都在為爭奪權力而互相殘殺,這個儒術的“親親殺”及“尊尊等”就得不到制度的保障了。“成者為王,敗者為寇”,那來“親”?那來“尊”?漢武帝實行的是君主制,既用舊瓶裝新酒,採納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建議,皇帝老子的尊嚴可能是立起來了,但“親親之義”引發宮廷鬥爭更激烈了。荀子對春秋戰國時期的混亂看得是非常清楚的。他對“禮制”十分重視,而他認為“禮”就是分。荀子說,“〈禮〉者,法之大分,類之綱紀也。”(〈荀子。勤學〉)又說“故人道莫不有辯。辯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禮。”(〈荀子。非相〉)荀子看得非常清楚,他所處的那個時代如此混亂,就是沒有“分”-職權不分,名不其實。他在〈王制〉一文說,“分均則不偏,勢齊則不壹,眾齊則不使。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處國有制。”封建制的初衷,是為了“分均”。當年周公、成王創立的封建制度以禮分立,各司其職,使社會井然有序,就是分封得很合理(“分均”),沒有偏差。由此我們也可看出封建制度的一個弊病:就是初封建時是合理的,封建後傳承到几代以後,其問題就來了。到了其子孫後代,憑什麼你就可以享受此國的所有資源呢?無非是靠以前你的祖父輩被封的爵祿。就是說,他是靠祖輩的庇蔭而得的好處,這就呈現出不公了。再說諸侯國王有很多子女,為什麼就由他繼承王位而不是另一個的他?這在其內部也不公。內外都不公,國就由此而爭亂。由周公、成王建立完整的封建制到春秋戰國時代,封建國已傳承好多代了,故說春秋戰國時代已無封建的形式,只存在一個外殼而已。荀子是看到這點的。他說當年周公、成王立七十一國,姬姓(周公、成王的姓)居五十三人,而天下沒有說不公平的。(見〈荀子。儒效〉)為什麼呢?按我們現代人的說法,天下是老子打下來的,老子愛怎麼分就怎麼分,豈容你外人說三道四呢?但時間久了,後輩奮起,原來的封建就不合情理了。漢武帝以及歷代的皇帝不理解儒家的“親親殺、尊尊等”是封建制度下的“分均”產物,而把它放在君主專政的制度下實行,就有些名不其實了。而當今的共產政權,比君主皇朝又差一等,而在實行“老子英雄兒好漢”的封建等級制度,由他們壟斷所有的社會資源,社會不公是顯而易見的。